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计算2007年度(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和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教师课时的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教师代码不能相同。各教学单位的教师代码按正方软件中的要求编号。外、返聘教师和行政兼课人员编入教师库,但不编号,不归到院属系(直属教研室)。
2. 数据统计时,课程名称、学时、课程类别、课程属性、授课教师、教师代码、授课班级、授课学生人数和开课学期必须录入正确。
3. 课时统计库中教师代码必须同教师信息库中的教师代码一致。
4. 采用VFP或EXCEL格式录入,并报纸质和E-mail到教务中心。实习教学的统计按“实习统计表”的格式统计,并报纸质和E-mail到实践教学中心。
5. 本次统计,只统计基本数据。统计时间:元月7日—10日,元月11日—13日学院内公示;元月14日报教务处相关科室。
6. 学院内公示期内如对基本数据有疑义,可向学院或教务处反映。
7.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教务处和纪委将成立专门工作组接受举报,举报电话5786191、5786116。
10.不明之处,请与教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786861。
请在文档下载中下载《2007学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教 务 处
2008年元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