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
2008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
2008〕
99号)号精神,现将我校
2008年度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年龄在
45周岁以下(
1963年
9月
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
[199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近
5年,学术科研条件至少应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两条:
1、基础知识理论扎实,专业学术水平高深,作为主要带头人申报到新的博、硕士点或学科专业,对学科发展有突出贡献;
2、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3、能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受聘担任国家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
4、科研或开发能力强,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证书;
5、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奖励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人。
三、材料要求:
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2、《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
3、 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高校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推荐汇总表。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教授,申报材料请于
10月
10号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永辉
联系电话:
5786165
校
人
事
处
二
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2
、高校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推荐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
、皖政办
[1996]36号文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