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发
[2008]52
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和对象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主要在我校现任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中选拔推荐。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非后备人选)也可以选拔推荐。
二、选拔推荐条件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中,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科研、开发、创新能力强,熟悉并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发展前沿动态,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学术、技术水平高深,其研究成果处于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所公认;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具有教授、研究员及相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的重大成果,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二)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并获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三)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重大工程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四)我省某学科、专业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为推动该学科、专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
以上均以近五年来所获得的各类奖项、成果和业绩为主要依据。对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基层工作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奖条件等方面予以适当放宽。
三、选拔推荐数量
一般按二级学科、专业选拔
1
至
2
人。
四、选拔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人选需提供材料
1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2
、《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
3
、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
4
、推荐材料须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前报送校人事处。
五、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积极宣传通知内容,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教授。
联系人:吴永辉
联系电话:
5786165
校
人
事
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