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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5-23 16:36:51
 
各学院:
    200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在即。为保证此项工作严肃性,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现将本次答辩工作要求如下:
    1、组织领导:各学院在毕业答辩前应成立相应的毕业答辩领导小组,完全负责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下设答辩小组的人员组成应是中级职称以上人员5—7人组成(单数),论文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所指导学生答辩。
    2、答辩工作准备: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附件一)应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一份送教务处实践中心。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以后,应有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2—3位相同领域教师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填写论文评阅意见表,同意答辩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本科生必须全部参加论文(设计)答辩。
    (4)未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记载成绩,该生不予毕业。
    (5)为节约资源,今年所有毕业论文在交档案馆存档时都要进行双面打印。
    (6)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在一周内将《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7)答辩结束一周内各学院将推荐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人员名单及论文等材料报实践教学中心。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仍按3%推荐。
    3、校级答辩:在今年的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教务处仍将抽调部分学生毕业论文组织校级答辩。参加校级答辩的论文成绩同样并入该生毕业论文总成绩中,并在网上公布。校级答辩论文成绩优秀的同学直接进入校优秀毕业论文评审。具体答辩办法另行通知。
    4、时间安排:根据学校总体安排,今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6月20前将所有上交材料交送完毕。6月20日组织校优秀毕业论文评审。请各学院根据此时间合理安排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并于5月28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报送实践中心。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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