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5号)和《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请相关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和《安徽农业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中应体现具体的考核目标,各学院(部)应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进行审核把关。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任务书进行校级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查。
2、填报任务书时,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预期研究指标等需与申请书一致,不得随意调整。
3、各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任务书电子版上传至校教研系统,纸质版任务书一式一份于2021年1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勤政楼103室)。
省级项目任务书上传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3日;校级项目申报书上传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6日;校级项目任务书上传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校级项目申报书上传结束后方可上传项目任务书,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上传申报材料。
4、在各专合委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任务书填报的相关事宜由所属专合委负责。
5、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时间以下文时间为准。
6、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5786163
教务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