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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综合测评文件通知及指标分配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09-12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本、专科学生素质

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校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20112012学年本、专科学生在学习、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本、专科(高职)已注册在校学生中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校学字〔20096号、7号、8号和校学字〔20065号文件要求执行。素质拓展测评中学科与文体竞赛(N3)加分,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比赛中获奖只计最高分;三好学生的评选除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字〔20098号)第三章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素质拓展三项测评积分排名均需占班级前三分之一。

2、本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为操作平台,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各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工作中要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

3、各学院要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实施细则,要确保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全过程的透明与公开,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让学生参与,结果要及时公示,做到人人知晓。

4、“先进班级”、“学生专业奖学金”、“学生先进个人”等奖项数量要按照分配的指标执行。获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称号者,发给多项荣誉证书,但只发给其中最高奖项的奖金。

52011201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学生于921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学年小结,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2012928日前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各学院在1020日前报送评奖评优工作相关汇总材料。全校将从11月份开始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活动。

6、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对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扩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学生素质。

附件: 20112012学年各学院评优指标分配表

 

安徽农业大学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各班级评优指标分配表
年级专业 先进班级 参评学生数 优干(6%) 奖学金 先进个人(13%) 备注
特等(1%) 一等(4%) 二等(5%) 三等(10%)
10茶学 3 64 4 0 3 3 6 8  
10食品科学与工程 62 4 1 2 3 6 8  
10食品质量与安全 69 4 0 3 3 7 9  
11茶学 72 4 1 3 4 7 9  
11茶文化与贸易 26 1 1 1 1 3 4  
11食品科学与工程 80 6 1 3 5 8 10  
11食品质量与安全 96 5 1 4 5 10 12  
09茶学 61 4 1 2 3 6 8  
09食品科学与工程 41 2 0 2 2 4 6  
09食品质量与安全 48 3 0 2 2 5 6  
合计 3 619 37 6 25 31 62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