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我校2012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2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不含2018年立项的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1,阶段性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2。
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
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委托科大数字图书馆检查验收。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年度检查验收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高校自查和教育厅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集体类项目)教育厅委托学校负责组织检查验收。省级振兴计划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团队项目在我校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教育厅再进行省级验收。
四、年度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项目主持人将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各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4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勤政楼103室),电子档发送至huxia2011@ahau.edu.cn,由我处统一上传至教育厅“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所有检查验收表格请在附件3中自行下载。
学校组织的会议验收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交延期报告说明原由,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2012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2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所有振兴计划项目若在本次无法结项的亦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并对照附件3中要求的成果展示形式,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阶段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3、其他要求详见附件4(省教育厅通知)。
联系人:胡霞,电话:65786163。
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