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高秘〔2019〕3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以下简称“双基”)真正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中旬至12月底在我校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的条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自查自改工作,针对发现问题,认真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二、检查形式
各学院(部)在达标创建的基础上自查自改,学校安排校教学督导组分别对全校各“双基”达标情况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督查与指导。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迎接督导,认真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要按照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加强常态化建设与指导,及时完善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双基”工作扎实开展。
教务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