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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与食品科技学院教学科研第二轮聘用实施方案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05-19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教学科研
八级及以下岗位第二轮聘用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教学科研岗位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暂行办法》(校行字〔20148号)和《安徽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结合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1、设置原则
1)鼓励八级及以下岗位人员以本科教学为主,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开展本科教学研究活动;
2)推动师风和教风建设,有利于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效果;
3)有利于引导年轻教师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
4)发挥团队精神,提倡和鼓励教师把个人目标和团队建设目标结合起来;
5)突出聘期工作业绩兼顾历史贡献,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
2、岗位职数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设置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设置比例为55。茶与食品科技学院设岗情况如下表:
 
序号
岗位级别
人数
1
八级
3
2
九级
4
3
十级
4
4
十 一级
1
合计
12
二、聘用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汇总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对照任职条件申报相应的岗位,填写《安徽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用申报表》,学院对教职工的申报进行汇总。
2、资格审查,组织聘任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按照集中评审,票决分级的原则,提出具体聘用意见。
3、申报岗位类型
教职工结合本人意愿和特长选择相应的岗位类型。
4、学校审批,签订合同
聘用意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申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岗位任务的资质要求、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4、聘用到教师岗位者应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首轮聘期考核合格。
(二)具体条件
1讲师八级:必须具备(1)、(2)条件,并具备(3)、(4)条件中的一项。
1)每年都能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工作量定额,能较好地完成相关教学环节工作,已经系统讲授过不少于1门以上的本科课程。
2)受聘讲师满2年以上;
3)主持三类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二类以上项目2项(排名前3);
4)发表二类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三类论文不少于2篇,或参加学术专著、教材编写1部不少于5万字。
2、讲师九级:必须具备(1)、(2)条件,并具备(34)条件中的一项。
1)每年都能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工作量定额,能较好地完成相关教学环节工作,已经系统讲授了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
2)受聘讲师满2年以上;
3)主持三类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二类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
4)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四类论文不少于2篇,或参加学术专著、教材编写1部不少于1万字;
3、十级岗位
已受聘讲师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
4、十一级岗位
能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工作量定额,能较好地完成相关教学环节工作。
四、岗位职责
(一)基本职责
教学科研型讲师(8-10级)岗位基本职责:
1、参加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教学方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参加编写教材或者教学参考书等工作,发表三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2、承担实验室建设工作,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等工作;
3、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或其他公益活动;
4、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任务。
教学科研型助教(11级)岗位基本职责:
1、协助指导实践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工作;
2、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参加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他公益活动;
4、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一定的本科生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
(二)岗位聘期目标
1、讲师八级岗位:聘期内完成(1)、(2)条件,并完成(3)、(4)条件中的任一项。
2)必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科研工作量定额。
3)主持三类及其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四类教科研项目2项,或参加二类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前3名),或主持横向项目科研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
4)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或参加学术专著、教材编写1部不少于5万字。
2、讲师九级岗位:聘期内完成(1)、(2)条件,并完成(3)、(4)条件中的一项。
2)必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科研工作量定额。
3)主持四类教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三类及其以上教科研项目2项(前3名),或参加二类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前5名),或主持横向项目科研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
4)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或参加学术专著、教材编写1部不少于5万字。
3、讲师十级岗位:聘期内完成(1)、(2)条件,并完成(3)、(4)条件中的一项。
1)承担不少于2门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良好以上。
2)必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科研工作量定额。
3)主持四类教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三类及其以上教科研项目2项(前3名),或参加二类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前5名),或主持横向项目科研到账经费不少于3万元;
4)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或参加学术专著、教材编写1部不少于5万字。
4、助教十一级岗位:聘期内完成(1)条件,并完成(2)、(3)条件中的一项。
1)必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工作量定额,能较好地完成相关教学环节工作,聘期内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良好。
2)参加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
3)发表四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第一作者),或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排名前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