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2019年硕士生招生人数的限制,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协调发展,经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2019年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互选中,统筹调控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并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1、本学院硕士生导师
具备教授(或正高)职称的导师——每人指导学术型最高上限2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最高上限数量1人;
具备副教授(或副高)职称的导师——每人指导学术型和/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最高上限数量2人;
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或讲师——每人指导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最高上限数量为1人。
学院内各位导师按照所从事科学研究领域所在的学位点招收研究生,不提倡跨学位点指导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型硕士无此限制)。
按学校要求,凡出生在1960年1月1日之前的正高级职称导师或出生在1962年1月1日之前副高职称导师,原则上不再招收硕士研究生;如果参加2019级硕士研究生招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指导研究生。
2、校内院外兼职导师
一名导师指导1名研究生。
3、非本校硕士生导师
一名导师只能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具备研究员或教授职称者指导学术型研究生1人;具备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者指导专业型硕士1人。
联合培养学术型硕士生实行双导师制,院内和校外导师各1人。
联合培养专业型硕士生实行双导师制,院内和校外导师各1人。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2019年3月